2023年景宁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2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景宁县司法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7条,同时在“畲乡法治”公众号发布推文百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 年,县司法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回复。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主动公开涉及与司法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化系列政策解读,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增强政策的传播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持续做好景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专栏建设管理工作,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系人,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营维护,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同时县司法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公众更加直观、方便、快捷的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提升群众体验感。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制定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深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抓实问题整改。每月进行自查,及时查缺补漏。认真分析检查通报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问题责任科室,落实改进措施。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监督制度。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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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景宁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务公开意识,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干部政务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政务公开操作及流程等规范性和专业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

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宣传,强化业务培训。要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关注社会热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

另一方面,要加强审核,完善监督机制。要加强指导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出现问题要深入解剖,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要强化公开主体履行公开义务,搞好内部监督的同时,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9/art_1229438061_5258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