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结。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制度细则,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审查制度,公开前要经过各科室内容审核把关,要严格把控数据的准确性及真实性,公开时需要进行信息审核后才可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景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对照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局及时在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并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2023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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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审核的严谨性需进一步强化。三是信息公开栏目需要不断优化。四是信息公开流程需要更加严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把握信息公开实效性,及时公开各项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强化各科室对内容的审核力度,对重点信息要加大审核力度,对涉及隐私类信息要做好脱敏处理;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的自查。在进行公开前,利用系统自查纠错功能,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26/art_1229438061_5257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