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本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本局政府信息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府前西路19号县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23500,电话:5088367)。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紧密结合我县统计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核拨的财政性专项大额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情况。我局本年度对行政审批过程信息进行了更新,规范了行政审批目录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暂无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对网站进行了数据维护更新。一是及时更新了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使群众更加便于查阅与检索。二是设置了联系电话,使群众更及时反映问题。三是各部门联动,压缩办事时限,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与解决。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周枫局长为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参加的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二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各项流程,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更具有实际操作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3在公开的77条政府信息中,文件通知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0条,统计分析类信息1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根据《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群、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结合我局实际,主要通过县统计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鉴于国务院尚未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我局目前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律免收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至今,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属兼职人员,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时与业务工作有时会,工作时间与时限上有时会相互冲突,影响信息公开的报送时间和质量。二是对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界线把握不准。对于本局制作的信息基本能够确定其是否属于公开范畴,但有个别信息仍然拿捏不准,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把握不准,一些信息判断不清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还是依申请公开范围。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从事本行业的技能。二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探讨,在实践中及时总结归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3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77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77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1

  其中:全职人员 人

 

  兼职人员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