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梅岐乡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畲乡网*梅岐乡平台公布(http:/mqx.jingning.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县梅岐乡梅岐路1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814020)。

  一、概述

  梅岐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乡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自学习《条例》后,梅岐乡政府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梅岐乡政府办公室作为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办公室、村官等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大家全面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人员按照分工,分别由乡党委副书记负责指导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乡政府党政办提供信息帮助和服务,并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信息公开操作工作,逐步建立起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及时编制指南、目录;制定完善《梅岐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梅岐乡依申请信息公开制度》、《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梅岐乡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梅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等七项制度;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乡政府门户网站等日常媒介,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强化“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梅岐乡”的建设,开通梅岐乡腾讯官方微博,力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我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会一次,主要学习《条例》及各项制度,以及信息的提供、撰写、投稿、发布流程等,要求各信息员积极投稿到指定邮箱,统一投稿。同时,加强与县政府及各乡镇对该工作的学习和交流。

  四是强化管理,落实考核。及时印发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中。年底,对各办的信息进行量化管理,按照录用情况,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乡通过中国畲乡网*梅岐乡平台、公开查阅点等途径主动公开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乡共发布信息93条。在工作中,我乡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积极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报送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暂无支出,从而没有收取或减免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2014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更加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审查力度,根据县保密局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审查机制,做到2014年开始在公文制发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等类型,杜绝相关国家秘密信息违规发布。

  (三)是为了提高信息员报道信息的积极性和及时性,进一步的完善本乡出台的《梅岐乡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93

9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