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鹤溪街道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畲乡网*鹤溪街道平台公布(http://hxz.jingning.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鹤溪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宁县复兴东路47号,邮编:323500,电话:0578-5092915,电子邮箱:jnhexizhen@163.com)。
一、概述
鹤溪街道地处钟楼路以南区域,东至梅歧乡、南至东坑镇、西至澄照乡、北至红星街道,总面积98.05平方公里,辖城南、城西等2个社区居委会和鹤溪、包凤、周湖、三枝树等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09万人,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单位。2012年,我街道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结构,及时调整由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党政办为专门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从各办、村居挖掘出40余名责任心强、对政府工作认知度高、具有较强信息提供能力及写作能力的信息员,充实到信息公开队伍中,形成覆盖全街道的信息网。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我街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会,主要学习《条例》及各项制度,以及信息的提供、撰写、投稿、发布流程等,要求各信息员积极投稿到指定邮箱,统一投稿。同时,加强与县政府及各乡镇(街道)的学习和交流。
三是强化管理,落实考核。及时印发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中。年底,对各办的信息进行量化管理,按照录用情况,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平时,实行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及录用的统计与管理,按照“一日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一年一统计”、“奖惩分明、多写多奖、按点扣分”的原则在年终进行考核,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加强网络信息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全街道网络进行监测,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业务动态)、人事信息、公开年报、使用帮助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政府网站群、公共查阅点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善未收到公众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暂无支出,从而没有收取或减免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善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努力,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监察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加强监督机制。会同街道纪工委、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对我街道各村居、各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实施经验,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审查力度。根据县保密局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审查机制,继续做好公文制发工作,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等类型,杜绝相关国家秘密信息违规发布。
七、附表
附件1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鹤溪街道 审核人:胡卫林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据统计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356 |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 件 | 0 |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56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0 |
(一)依申请方式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方式申请数 | 件 | 0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0 |
1.未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 件 | 0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0 |
3.其他纠错数 | 件 | 0 |
五、举报数量 | 件 | 0 |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 人次 | 0 |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 ||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 人 | 9 |
其中:全职人员 人 | 人 | 0 |
兼职人员 | 人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