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景宁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告公示、建议提案、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累计60余条。同时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丽水市建设局、中国畲乡等新媒体公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电梯加装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累计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始终保持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积极受理并妥善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准确性。2023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结2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

二是落实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件的受理及答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受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处理能力,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反馈时限按期答复。

三是增强我局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与责任感。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专题培训、会议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市民关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运营维护好“专题专栏”版块。

(五)保障监督情况

2023年,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提升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次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回头看”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准确和规范。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无扣分,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8.49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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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较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人员配置力量不足,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意识不足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人员配置,增设A、B岗,确保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依申请公开及时受理,并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培训宣贯工作,提升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图解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4/1/30/art_1229438061_525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