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ning.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府前西路19号,邮编:323500,电话:5810155)。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按照国务院、浙江省、丽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化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六保六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大力推进重点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等群众急切关注的政府信息,重点在县政府网站、中国畲乡APP、“景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健康畲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各执法单位对裁决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等事项进行公示。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
2.进一步强化标准制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20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项目名称、决策主要内容、实施决策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有关依据、拟决策时间等相关内容,实现目录化管理全覆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完成县乡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新《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2020年度景宁县共办结依申请公开办件25件,具体办理情况见下图,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继续完善机制建设。制定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务公开要点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责任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和报送,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4.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按照“三统一”(统一名称、统一位置、统一格式体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政务公开主阵地。
5.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逐项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属有关单位考核,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打分,发挥县政府统筹领导作用。建立监督整改机制,全面、实时、动态监督平台的栏目设置、内容更新、页面功能等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下发督查督办通知书,通过交办、现场演示、远程指导等方式督促政府部门强化公开责任,加大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力度。在门户网站开设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累计收到问卷调查结果9份。2020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8 | 28 | 3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5 | 1075 | 3926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64 | 580 | 79097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67 | 124 | 40476 |
行政强制 | 102 | 0 | 25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94 | 693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7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7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2 | 2 | |||||||
(七)总计 | 18 | 7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新媒体管理待加强。存在部分政务新媒体运营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渠道和形式单一,解读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根据长期规划,逐年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公开成效。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将继续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务新梅体日常监督、指导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方便快捷传递信息的特点提高政务信息传播、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交流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强化政策解读。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制。根据主动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不断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应公开信息。加强线下政务公开查阅点建设,向群众多渠道提供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图解: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1/2/9/art_1229438061_4524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