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四)

2025-08-20 09:00 信息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景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LS20250811015

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张村村(宜景居与惠风春语小区)道路桥底下(上张村村与下张村村的十字路桥下)小溪有人饲养鸡鸭鹅并倾倒剩饭剩菜到河床上,臭气熏天、叫声噪音极大、粪便遍积。诉求:清理侵占河床的搭建物与拦网,将鸡鸭鹅运往别处饲养,清理粪便。

景宁县

水、大气、噪声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张村村(宜景居与惠风春语小区)道路桥底下(上张村村与下张村村的十字路桥下)小溪周边搭建简易棚3处,共55平方米,饲养鸡鸭60余只,以简易锅碗盛具喂养。此处养殖户有三户。潘美某户,2024年7月份搭建鸡鸭简易棚,面积15平方米,圈养鸡鸭20余只;包叶某户,2024年7月份搭建鸡鸭简易棚,面积20平方米,圈养鸡鸭30余只;雷岩某户,2024年底搭建鸡鸭简易棚,面积20平方米,圈养鸡鸭10余只。

属实

已完成河道河床的鸡、鸭等畜禽清理转移;2025年8月12日,县水利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问题进行调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三户当事人随即对河道河床的简易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对河道内粪便等垃圾进行清理清洗。目前,河道河床已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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