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LS20250811015 | 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张村村(宜景居与惠风春语小区)道路桥底下(上张村村与下张村村的十字路桥下)小溪有人饲养鸡鸭鹅并倾倒剩饭剩菜到河床上,臭气熏天、叫声噪音极大、粪便遍积。诉求:清理侵占河床的搭建物与拦网,将鸡鸭鹅运往别处饲养,清理粪便。 | 景宁县 | 水、大气、噪声 |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景宁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张村村(宜景居与惠风春语小区)道路桥底下(上张村村与下张村村的十字路桥下)小溪周边搭建简易棚3处,共55平方米,饲养鸡鸭60余只,以简易锅碗盛具喂养。此处养殖户有三户。潘美某户,2024年7月份搭建鸡鸭简易棚,面积15平方米,圈养鸡鸭20余只;包叶某户,2024年7月份搭建鸡鸭简易棚,面积20平方米,圈养鸡鸭30余只;雷岩某户,2024年底搭建鸡鸭简易棚,面积20平方米,圈养鸡鸭10余只。 | 属实 | 已完成河道河床的鸡、鸭等畜禽清理转移;2025年8月12日,县水利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问题进行调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三户当事人随即对河道河床的简易构筑物进行拆除,并对河道内粪便等垃圾进行清理清洗。目前,河道河床已恢复原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