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 润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
宋飒飒、徐昌新任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上述挂职干部挂职期一年,期满所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