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5-861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9-08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2025-09-11 17:26 信息来源: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景宁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一直遵照《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景政办发〔2020〕43号)文件执行管理,有力推动着信息化项目统筹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但原有的管理办法未将各部门运维项目纳入监管范围,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已不再适应当前的需求,因此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办法规定了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包含工程项目中的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等内容和要求。凡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均须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涉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三、文件依据

近年来,景宁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一直遵照《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景政办发〔2020〕43号)文件执行管理,有力推动着信息化项目统筹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但原有的管理办法未将各部门运维项目纳入监管范围,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已不再适应当前的需求,因此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参考依据:《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丽水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四、适用对象

全县部门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维等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60日后施行。

七、政策咨询通道

发展规划科 叶云飞,电话:0578-5088133


原文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5/9/11/art_1229437985_2569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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