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607/2025-856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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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单位基本情况

2025-08-18 11:15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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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统计局

景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8 月 15 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景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景宁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普查机构,精心组织,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提供多方保障。经过全县160余名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并统筹开展了投入产出调查。总体来看,景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达到了预期目标。    现将景宁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11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30个,增长62.8%;产业活动单位2745个;个体经营户7287个,增加3466个,增长90.7%(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411

100.0

企业法人

1742

72.3

机关、事业法人

215

8.9

社会团体

107

4.4

其他法人

347

14.4

二、产业活动单位

2745

100.0

第二产业

547

19.9

第三产业

2198

80.1

三、个体经营户

7287

100.0

第二产业

757

10.4

第三产业

6530

89.6

注: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35个,占2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03个,占20.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05个,占16.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777个,占51.8%;住宿和餐饮业1158个,占15.9%;建筑业657个,占9.0%(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411

100.0

7287

100.0

农、林、牧、渔业*

5

0.2

20

0.3

采矿业

-

-

4

0.1

制造业

230

9.5

86

1.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4

6.0

10

0.1

建筑业

102

4.2

657

9.0

批发和零售业

535

22.2

3777

5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

2.0

233

3.2

住宿和餐饮业

29

1.2

1158

15.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

2.4

71

1.0

金融业

11

0.5

-

-

房地产业

41

1.7

17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3

20.9

388

5.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3

4.3

76

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

1.1

12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

1.1

543

7.5

教育

52

2.2

1

0.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44

1.8

62

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

1.9

172

2.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5

16.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6537人,比2018年末增加8766人,增长31.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56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7085人,增加6060人,增长55.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9452人,增加2706人,增长16.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5185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46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8420人,占23.0%;制造业7457人,占20.4%;批发和零售业5724人,占15.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518人,占42.9%;住宿和餐饮业2673人,占17.6%;建筑业1464人,占9.6%(详见表1-3)。

表1-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36537

13569

15185

7463

农、林、牧、渔业*

13

4

33

-

采矿业

-

-

16

2

制造业

7457

3153

450

35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18

426

17

5

建筑业

8420

1629

1464

210

批发和零售业

5724

2180

6518

36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07

203

506

51

住宿和餐饮业

1014

642

2673

161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3

103

75

41

金融业

-

-

-

-

房地产业

349

162

26

2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31

600

1064

3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49

157

178

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07

332

101

5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2

171

1189

565

教育

2050

1285

5

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47

773

175

1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48

137

695

39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478

1612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按照单位所在地进行汇总。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不包含金融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0819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7666813万元,增长222.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4564万元,增加587268万元,增长67.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53629万元,增加7079544万元,增长275.0%。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636595万元。其中,第二产业896818万元,第三产业5739777万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788012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858375万元,增加464557万元,增长118.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2929638万元。(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1108192

6636595

13788012

农、林、牧、渔业*

452

190

510

采矿业

-

-

-

制造业

661893

421518

42401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93959

145761

47842

建筑业

399151

329987

386688

批发和零售业

4059615

3231749

1230588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1540

49011

136655

住宿和餐饮业

114101

69075

1855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7904

192282

67475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657547

848829

17257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18382

975608

18405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2781

159134

2808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5667

142727

777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21

1304

1967

教育

160368

2649

1356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179

10538

202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058

16067

25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89975

40167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合计不包含金融业。表中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合计不包含金融业。

四、乡镇(街道)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红星街道1555个,占64.5%;鹤溪街道264个,占10.9%;澄照乡113个,占4.7%(详见表1-5)。

表1-5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从业人员数

法人单位

(个)

法人单位从业

人员(人)

合 计

2411

36537

红星街道

1555

28147

鹤溪街道

264

3988

渤海镇

24

112

东坑镇

46

353

英川镇

42

246

沙湾镇

44

281

大均乡

28

139

澄照乡

113

1636

梅岐乡

21

107

郑坑乡

16

61

大漈乡

24

160

景南乡

24

139

雁溪乡

23

141

鸬鹚乡

33

144

梧桐乡

26

146

标溪乡

19

115

毛垟乡

16

105

秋炉乡

13

79

大地乡

21

89

家地乡

12

80

九龙乡

47

269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不包含金融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4]表格中个别行业因空值或无分县数据,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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