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建设项目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搬迁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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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有关规定及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的进展情况,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将景宁县老钢铁厂区块排水排涝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搬迁期限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二、搬迁期限 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
特此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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