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5-854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5〕81 号 公开日期: 2025-08-11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5 年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

2025-08-11 09:26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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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4 年度第二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173 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4 年度第三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230 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景企服〔2023〕1 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查、政府网公示后无异议,确定浙江奥工科技智造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符合省创新型企业奖励条件,依据政策每家企业奖励 3 万元,共计15万元。
    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附件:景宁县2025年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奖励名单.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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