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5XL/2025-84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7-09
发布单位: 景宁县建设局 有效性:

关于全面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服务的公告

2025-07-09 09:59 信息来源:县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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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用户: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用户自提、运输液化气钢瓶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国家及省市多次明确要求强化燃气安全全链条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丽水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丽水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31日起全县范围内全面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服务,实行统一配送入户。

此举旨在实现钢瓶运输、安装、检测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气源流通,全方位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后续,我们将瓶装液化气企业不断优化配送模式,以确保配送服务高效、便捷安全,最大程度满足广大用户需求。

特此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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