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5-852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7-22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7-28 15:48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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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是把那些不符合形势发展,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三、文件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

四、适用对象

景宁畲族自治县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5年8月22日起实施

七、政策咨询通道

县财政局办公室  叶辛婷  0578-5099518


政策原文:https://www.jingning.gov.cn/art/2025/7/28/art_1229847243_2560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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