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5-85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文广旅体〔2025〕31号 公开日期: 2025-06-30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5-07-17 11:50:23 信息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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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域旅游保险机制的提案     


答复意见:

吴玉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域旅游保险机制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文旅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结合县级文旅部门职责,现从实际操作角度答复如下:

一、当前旅游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有保险覆盖情况

近年来,我县旅游业发展迅速,畲乡景宁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旅游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仍需加强,如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等问题可能影响游客安全与旅游业稳定发展。目前,我县旅行社已按《旅游法》要求全面投保 “旅行社责任险”,A 级景区门票费用中均包含 “游客意外险”,两项保险已覆盖参团游客及景区购票游客的意外风险。

(二)监管职责与局限

根据《旅游法》及部门职能划分,文旅部门监管范围主要为旅行社、A 级景区,而“全域旅游”涉及民宿、乡村旅游点、非A级景区(点)等多元主体,其保险机制的建立需财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乡镇政府、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单位协同,仅靠文旅部门难以统筹推进。

(三)经费保障现状

县级财政目前暂未设立全域旅游保险专项基金,若大规模推动全域保险机制建设,存在资金筹措困难。

二、县级文旅部门可推进的具体举措

(一)强化现有保险机制落地实效

1.推动景区将保险条款纳入门票购票须知,通过游客中心电子屏、购票页面弹窗等形式,明确保险覆盖范围及理赔方式,提升游客知情权。

2.宣传与推广:通过景区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游客中心宣传册等渠道,向游客宣传基础保障内容,提升游客对现有保险产品的知晓率。

3.推动游客自愿投保:鼓励旅行社在组团合同中附加“游客自愿投保意外险”选项(如5元/人简易意外险),由旅行社代收费并协助投保,费用由游客承担。

(二)跨部门应急联动强化

1.风险预警与隐患排查: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定期对A级景区及其高风险旅游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设施维护、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

2.灾害预警宣传:在台风、暴雨等灾害预警期间,通过景宁文旅微信公众号推送旅游安全温馨提示,提醒游客关注天气变化及保障范围。

(三)加大市场监管与执法力度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旅行社、A 级景区保险落实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保险保单、理赔流程公示情况,确保游客意外险“应保尽保”。

2.查处违规行为:对强制游客购买非公示保险产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对违规企业处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档案。

三、全域旅游保险机制推进中的难点与解决方案

(一)跨部门协作机制

1.健全保障机制: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推动建立由文旅、财政、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及保险机构组成的旅游安全保障协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保险机制的推进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各方在旅游事故救援、保险理赔中的职责分工,文旅局负责统筹规划和宣传推广,应急管理负责救援保障,财政局负责资金支持,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规范,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资金缺口问题

1.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政府+景区+企业+游客”多方分担模式,减少财政压力。鼓励景区通过门票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游客保险。

2.引入社会资本:学习缙云县经验,探索通过“年度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引入保险公司提供低价短期意外险服务。

3.鼓励县属国企参与赞助,分担部分保费成本。

(三)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

鼓励旅游资源丰富、业态多元的乡镇(如大均乡、大漈乡)作为试点,联合保险机构制定试点方案,探索“政府引导+保险机构参与+旅游企业联动”的保险服务模式,形成可复制经验后向全县推广。

四、下一步补充说明

1.持续跟进试点乡镇保险机制运行情况,联合财政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县级旅游保险风险补偿机制。

2.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对接,引导保险机构创新“旅游保险+救援服务”模式,提升保险服务的附加值与游客体验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30日


答复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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