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5-85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教通〔2025〕48号 公开日期: 2025-07-14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2025-07-14 10:25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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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4学年第二学期临近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暑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学年第二学期于7月4日结束,学生于7月5日开始放暑假,教师于7月6日离校。

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报到时间为8月30日,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3.幼儿园、高中段学校参照执行。若遇极端天气,各校可根据政府指令调整放假安排,并报上级县教育局备案。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对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学年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根据学生托管需求,合理安排教师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开展暑期作业辅导、兴趣课程等。

2.科学指导暑期生活。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家校沟通,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经典诵读、校外实践,丰富假期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持续做好重点学生的四人小组帮扶和心理辅导工作,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要通过多种渠道为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3.严格执行教育“双减”政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教师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的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严禁各种形式的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管理。暑假结束前,深入开展校园矛盾纠纷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校园各种安全隐患。在师生员工离校前组织假期安全教育,全面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居家用火用电安全、交通出行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欺凌霸凌、预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知险避险、自护自救、应急逃生的意识和能力。各校要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短信提示等多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守护学生生命健康。

5.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鼓励学生依托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基地,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以及研学活动。利用博物馆、红色教育基地等场所,在“七一”“八一”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家国情怀。大力开展暑期读好书活动,从读书中获得新知,在读书中健康快乐成长。

6.认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各校要组织教职工开展暑期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提升个人的崇高师德、责任担当、教育智慧、教学能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严禁酒驾、赌博等行为,严禁参与以家委会、家长等名义组织的“谢师宴”等活动。加强暑期教师业务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清廉学校建设。

7.严格规范招生工作。各校要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理念,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落实规范招生要求,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和均衡分班,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杜绝恶性竞争和无序招生,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8.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各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有关代收服务项目的结算、退款工作,严禁在学期结束之时违规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9.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相关科室要指导督促学校利用暑假时间,制订修理与改造计划,集中精力,加固改造校舍,修缮更新设施设备,美化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

三、其他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将2024学年工作总结和2025学年工作计划分别于7月15日和9月1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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