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68L/2025-84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05
发布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25年行业监管“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5-06-05 16:51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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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局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双随机”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切实转变监管理念,着力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成效,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和《浙江省交通运输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年“双随机”工作抽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事项 

我局2025年将对以下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抽查:

道路客运经营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公共汽车经营监管;

一、二级客运站经营监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国内水路运输监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监管。

二、抽查时间和频次

结合景宁县2024年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依据,根据景宁县抽查事项清单排表要求,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于双随机抽查频次中。为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与其他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三、“两库”抽取方法

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的抽取由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中完成。每一个检查对象对应不少于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抽查的类型和比例,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从“两库”中一次性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

四、抽查方法及情况通报

随机抽查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通知、有抽查记录、有通报。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内容一一对照检查,检查情况要在浙政钉“掌上执法”中一一操作完成,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双随机”抽查结果情况,要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双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检查小组要将检查结果自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局法制审批科、执法队案件处理中队和相应业务中队各一份,业务中队要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检查对象,并将整改情况报法制审批科。如检查对象涉及行政处罚的,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将被信用网站归入不良信用信息。

附件:

1、2025 年景宁县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附件1.2025年度景宁县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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