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5XL/2025-84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04
发布单位: 景宁县建设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5-06-04 15:45 信息来源:县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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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施工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1.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龙头企业”: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 2 亿元,年度实际入库纳税额中地方留成部分达到 3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

2.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骨干企业”: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 1 亿元,年度实际入库纳税额中地方留成部分达到 2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

3.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优秀企业”: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 0.6 亿元,年度实际入库纳税额中地方留成部分达到 10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

4.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市场开拓优胜企业”:上年度建筑企业开拓县外建筑市场施工产值达到 1 亿元以上,且占当年企业建筑施工总产值 30%以上。

5.企业申报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或“优秀企业”的同时也可申报“市场开拓优胜企业”。

二、申报条件

参加申报2025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条件:2024年度企业的建筑业产值、税收等符合上述评定标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近两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具体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认定;

2.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浙江”“信用丽水”等网站没有严重不良记录;

3.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申报时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上;

4.近三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5.近三年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申报材料

(一)《景宁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企业资质证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提供与统计系统下载的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表(2024年第四季度);申报“开拓市场优胜企业”称号的企业,还需提供县外建筑业产值报表及县外承揽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年度纳税金额、近三年企业无税收违法记录证明和企业最新(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情况、企业信用情况、近三年有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近三年未受到过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均由县建设局向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生态环境局征询提供,请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5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企业报送我局申报材料用A4装订成册送至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装钉要求详见附件3)。企业申报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或“优秀企业”的同时也可以申报“市场开拓优胜企业”,申报材料应一并报送。(联系人:陈欣鑫,联系电话:0578-5610073)

附件:1.景宁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表.docx

          2.企业承诺书.docx

          3.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等级评定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docx

          4.《景宁畲族自治县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办法》.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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