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5-845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6-17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5-06-17 16:40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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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和《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 号)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助推橄榄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贴息条件:通过景宁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景宁农商银行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农商行部分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个人经营性贷款已享受政府性融资担保补助的不再适用本政策。

2.数智协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推送扩中家庭名单,并提供给景宁农商银行。景宁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名单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走访,收集、修改、丰富相关家庭信息标识,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3.贴息标准: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 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 9000 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4.申报流程:景宁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景宁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县金融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金融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局进行抽查。经抽查确认后,县财政局、景宁农商银行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

5.绩效管理:景宁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县金融发展中心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文件依据

(一)《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二)《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三)《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 号)

(四)《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44号)

四、适用对象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10 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贴息奖补范围是景宁农商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扩中家庭发放的“共富”贷款。

五、解读机关

《办法》由景宁县财政局负责解读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6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 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参照执行。

七、政策咨询通道

县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0578-5093991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5/6/16/art_1229847243_2556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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