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5XL/2025-84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09
发布单位: 建设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5-05-09 11:35:33 信息来源: 县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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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促进市政房建类项目提前进行竣工验收的提案的提案

答复意见:

赖建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市政房建类项目提前进行竣工验收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房屋市政领域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是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形式应由逐项验收进入了联合验收。工程文件归档验收方面的要求也有国家标准,可参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2017)等相关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其“基本规定”里都明确规定:“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二、县建设局城建档案馆已推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依法管档、依规办事”的工作机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到县城建档案馆报备,县城建档案馆会告知工程文件归档的有关要求和所能提供的咨询、指导服务,并且每年会举行1至2至相关业务培训。若未报备,视同放弃相关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针对建设工程竣工阶段文件不可能提前形成而提供检查这一事实,我局城建档案馆在出具《档案验收意见书》时,已推行了“承诺制”,并允许有些文件可以事后补齐。

四、自2022年始,我局城建档案馆已推行建设工程档案纸质和电子“双套制”移交工作。自2024年始,根据省建设厅要求,目前正在进行建设工程文件线上电子归集试点,计划在今年4月份组织一次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档案员和施工单位资料员培训,将在县内推行房建类和市政工程类文件线上电子归集业务,计划设定一年时间作为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过渡期后,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文件线上同步归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答复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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