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127ZFC40000/2025-839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08
发布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浙西南烈士纪念馆(景宁)建设资金的通知

2025-05-08 15:41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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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漈乡人民政府:

为缅怀先烈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乡浙西南烈士纪念馆(景宁)2025年建设资金384万元,专项用于浙西南烈士纪念馆(景宁)的建设工作。

请你乡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要加快推进烈士纪念馆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充分发挥烈士纪念馆在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请你乡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至景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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