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5-839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5〕21号 公开日期: 2025-05-08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4 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轮即国补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清算资金的通知

2025-05-08 15:11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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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71 号)、《丽水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速兑现“两新”政策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丽水市商务局关于要求加快“两新”政策资金兑付进度的通知》(丽商务函〔2024〕31 号)等文件精神,采用“预拨+清算”等方式加快家电补助资金兑付。依据银联提供的 9月6日到12月31日第二轮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数据和建行电动车以旧换新数据,企业申报,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部门复核。审核结果和资金拨付计划如下:

一、资金审核情况。

2024 年景宁第二轮即国补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共有 28 家商户产生实际交易。第三方审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审阅、核对、电话抽查等方法开展了审查。经审核,有 2 家商家存在不符合以旧换新补贴条件情况:

(一)景宁新鑫家电商行实际销售商品与开票商品不符。经核对采购记录、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单、安装照片等资料,未发现虚假销售情况,但存在同一位消费者同类商品享受多次补贴以及实际销售商品能效等级与开票商品能效等级不符问题,涉及销售金额 48,548.70 元,予以核减补贴金额 11,424.74 元。

(二)景宁美娟家电销售中心部分商品未开具销售发票,涉及销售金额 20,000.00 元,予以核减补贴金额 4,000.00 元。

其余 26 家商家,未发现违规情况。核定二期景宁联诚家电有限公司等 25 家商家销售金额合计26,711,546.87 元,补贴金额合计4,811,323.50 元;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 1500 元,总计 4812823.5 元。

二、资金拨付计划。

2024年景宁第二轮即国补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总计4812823.5 元,前期已预拨付金额 3641583 元,本次清算资金为1171240.5 元。目前已到位资金 899257.65 元,未到位资金 271982.85 元。资金本次拨付计划,对三家电动车商户的 1500 元予以全额补助,其余企业按照约 76%比例进行拨付,剩余金额等缺口资金到位后予以一次性拨付。

附件:1.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国补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清算汇总表.xlsx

           2.2024年国补以旧换新银联后台导出盖章件.zip

          3.丽新会专审〔2025〕119号.pdf

          4.丽新会专审〔2025〕120号.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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