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5-84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5〕47号 公开日期: 2025-05-28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2025年截至5月11日景宁消费品以旧换新预拨付资金的通知

2025-05-28 15:31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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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商务局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 2025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丽商务〔2025〕16 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商家垫付的资金采用“预拨+清算”方式加快资金兑付,可以履约保函等形式预拨不低于50%的预拨资金,切实减轻商家垫资压力。”和4月22日省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会议精神反馈的按财政纪律有实物工作量可 100%拨付。本次预拨付比例为 100%,前期截至4月30日已预拨付2311641.78元,本次预拨付金额壹佰肆拾贰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玖角柒分(1424111.97 元)。

附件:1.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截至5月11日预拨付资金汇总表.xls

           2.飞科天猫后台家电销售数据截图.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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