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职能

2025-05-16 17:29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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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机构负责人 叶金海
工作职责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二)指导全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对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组织开展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含蚕种、食用菌、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38号
联系方式 0578-5621535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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