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98E/2025-84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5-16
发布单位: 水利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内设部门

2025-05-16 10:08 信息来源:水利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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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复兴西路56号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内部审计等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水利工作相关的综合性政策。组织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水事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彬(0578-5086938)


行政科

职责:拟订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县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县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中央、省、市、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水利建设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定额的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指导河滩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河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办对外交流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县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综合整治等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低丘红壤的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拟订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负责水文工作。

机构负责人:陈宁宁(0578-509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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