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5-83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防指发〔2025〕1号 公开日期: 2025-04-03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关于建立2025年度景宁县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点的通知

2025-04-03 10:17 信息来源: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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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植物疫情监测点: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具有危害严重、局部发生、人为传播等特点,随着交通和物流的发展,植物疫情传入的机率逐渐增大,为切实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防范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有效开展预防和监测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疫情监测办法(试行)》、《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全省各专项重大植物疫情调查监测技术方案,经研究决定,2025年在我县建立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

根据周边省、市和县内已有发生植物疫情情况,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实际情况,在我县红星街道、东坑镇、澄照乡和九龙乡建立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点8个(具体见附件)。

二、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为红火蚁、番茄褐色皱果病毒(番茄溃疡病)、大豆疫霉病、亚洲梨火疫病、柑橘黄龙病(木虱)、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甲)、葡萄根瘤蚜和甘薯茎腐病等重大农业植物疫情。

三、监测要求

各监测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监测范围内,严格按照疫情监测技术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植物疫情的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监测记录

切实掌握疫情发生动态,做好监测情况记录,并妥善保存。同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发现疑似疫情,立即上报县植物检疫中心,并及时取样送检。如有确认新的疫情,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的格式和时限及时上报。

五、工作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对各监测点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并按照《景宁县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点工作责任书》和专项监测技术方案的要求,对各监测点的监测工作进行考核。完成监测任务后,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疫情监测点的调查监测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景宁畲族自治县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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