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75D/2025-838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5
发布单位: 司法局 有效性:

关于公开选聘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届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的公告

2025-04-25 11:40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治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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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景宁建设水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第二届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及名额

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选聘第二届法治建设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20

二、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业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职相应的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热心支持法治景宁建设;

3.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监督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4.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二)优先条件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行政执法或政法工作经历,或曾在社会组织中从事监督工作的可优先。

三、工作职责

(一)对加强和改进法治景宁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三)应邀参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法治调研、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应邀参加专项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研究活动;

(五)应邀参加行政复议日常检查、案卷评查、听证、调解、会议培训等活动;

(六)探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行政复议局委托的其他法治监督、执法监督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个人自荐:请有意向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填写《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届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1),采用书面邮寄或者发送电子版的形式报名。书面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学历证明)邮寄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电子报名表以及相关资料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府前西路2号司法局三楼行政执法监督科,邮编:323500,联系人:吴馨,电话:0578-5627363,邮箱:jnxxzzfxtjdj@163.com。)

2.单位推荐:由推荐单位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

(二)审核批准

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

(三)聘任

经县政府批准后,颁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证”。

五、聘任管理

县政府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期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届法治监督员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行政复议监督员报名表.wps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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