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5-73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4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信息公示

2025-04-24 10:24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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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行政执法范围:景宁畲族自治县

监督举报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中路171号

举报投诉电话:0578-5082558

一、行政执法依据

权责清单: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do?deptId=001008012009062&webId=102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1。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四、行政执法程序图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程序图,详见附件4。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5。

六、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showadmins.do?webId=102

七、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

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http://zjzft.zjzwfw.gov.cn/pub/rc/zjzwfw/index

八、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五日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听证、陈述申辩;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景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或遂昌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九、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参照附件6:浙文旅执法〔2019〕18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县级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

附件1.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cebx

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x

附件3.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辅助人员名单.xls

附件4: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程序图.zip

附件5: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xls

附件6:浙文旅执法〔2019〕18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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