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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9002666519Y/2025-588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21
发布单位: 沙湾镇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人民政府执法信息公示

2025-04-21 11:21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浏览次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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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范围: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

监督举报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中心巷1号

举报投诉电话:0578-5078110

一、行政执法依据

详见附件1。

图片附件1:执法依据.doc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2。

图片附件2:正文文件.cebx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3。

图片附件3;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花名册.xls.xls

四、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4。

图片附件4:沙湾镇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名单.xls

五、执法流程图

详见附件5。

图片附件5:执法流程图.docx

六、救济渠道

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沙湾镇人民政府提出陈述申辩;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沙湾镇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丽水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执法职责、权限

(一)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 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三)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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