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以竹代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5084778)或当地乡镇(街道)反映。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以竹代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wps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