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传递温暖,让“星星的孩子”不孤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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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整个家庭被压得喘不过气时,是医保政策点亮了希望之光,亮亮的许多康复项目现在都能纳入医保报销了。去年门诊康复医疗费花去3.86万元,医保就给报销了2.5万元,就医负担越来越小了。”作为“儿童孤独症”患儿亮亮(化名)的母亲,陈女士非常感谢医保政策为其家庭提供坚实的待遇保障。 “儿童孤独症”又称儿童自闭症,是一类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患者们有视力,却不愿与人对视;有语言,却很难和人交流;有听力,却总是充耳不闻……如星星一般孤独的他们,又被称为“星星的孩子”。近年来,孤独症患儿的诊疗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但患者家庭仍然面临费心、费力、费钱的真实现状。 目前,儿童孤独症已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门诊治疗享受住院医疗保障水平。2024年1月起,我市还将行为观察和治疗、行为矫正治疗等8个孤独症康复项目纳入儿童孤独症特病目录。同时于2024年2月20日起,儿童孤独症实现院内无感备案模式,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孤独症患儿在省内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机构通过上传的疾病诊断自动匹配门诊特殊病种对应的 ICD10 码,在智慧医保系统自动生成有效特病备案记录,备案完成后,次日开始享受特病待遇,全流程无感备案。无感备案完成后同步推送备案短信至参保人预留手机,参保人员可选择短信回复取消备案,或通过“浙里办”的“取消备案”功能取消。 截至目前,我县“儿童孤独症”备案29人,其中无感备案25人。截至2024年12月底,“儿童孤独症”就诊结算13人,医疗费总额共计19.78万元,全自费金额共计3.35万元,基金支付总额共计12.88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达78.4%,有效减轻了孤独症患儿家庭的医疗经济负担。下阶段,县医保局将持续关注孤独症患儿群体,进一步拓展宣传维度,延伸医保政策宣传“触角”,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努力让“星星的孩子”享受更多关爱与温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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