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6826/2025-589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5
发布单位: 东坑镇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执法信息公示

2025-04-15 15:48 信息来源:东坑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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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范围: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

监督举报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东坑村文化路1号

举报投诉电话:0578-5068182

一、行政执法依据

详见附件1。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2。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3。

四、行政执法审核流程图

详见附件4。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二)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三)当事人应在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丽水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执法职责、权限 

(一)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国土资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生产、社会救助等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无。

九、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人民政府辅助执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5。

十、执法流程图

附件1:执法依据.doc

附件2:正文文件.cebx

附件3;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东坑镇行政执法审核流程图.docx

附件5:东坑镇人民政府辅助执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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