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68L/2025-6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4-14
发布单位: 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信息公示

2025-04-14 10:56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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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执法范围:景宁畲族自治县

监督举报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

举报投诉电话:0578-5083044

一、行政执法依据

详见附件1。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2。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四、行政执法程序图

详见附件4。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景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丽水市范围内任意一家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执法职责、权限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

(二)承担全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行政执法职责。

(三)承担全县行政区域内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

(四)承担全县行政区域内的超限运输执法工作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管理。

(五)依法纠正和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并负责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负责交通行政执法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负责交通运输处罚案卷和巡查、稽查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案件处理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八)参与重大或跨区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全县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九)负责提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预算,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专用装备设施,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七、辅助执法人员名单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辅助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5。

    八、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九、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业监管“双随机—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行业监管“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pdf附件1.2024年度景宁县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1).docx附件2.2023年度景宁县道路运输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docx

    十、《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裁决程序规定》.docx

附件1:执法依据.doc

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cebx

附件3:景宁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名单(1)(1).xls

附件4: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程序图.doc

附件5:景宁县交通运输局辅助执法人员名单(2).xls

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调解权利义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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