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5-83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5〕16 号 公开日期: 2025-03-28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第二批验收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5-03-28 14:31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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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 15 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 号)、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2-2025年)》、浙江省商务厅等 17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浙商务联发〔2021〕130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通知》(浙财建〔2022〕2 号)、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全省首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107 号)、《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2023 年度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和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169 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景经商〔2023〕100 号)文件相关要求,经企业自行申报,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第三方验收评审专家组验收,部门验收会议,党组会等流程,下达 2023 年度第二批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补贴资金。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补贴项目 1 个,项目总投资 4629981.82 元,其中不含税部分 4561157.24 元,均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景宁新城农产品产业链项目,实施企业丽水畲播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内容如下:
    1.新建标准化无菌车间:引入以及整合花色年糕、黄精黄粿、茶叶、干菜食用菌、板栗等当地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的无菌加工厂,购置了千瓦蒸汽炉、蒸粉机、年糕机、切断机、磨粉搅拌机、斜坡输送机、双绞龙颗粒机、真空包装机等产品生产设备,并配备了食品试验检测设备,保证了食品安全,还对加工车间进行了装修改造,安装了空调、监控、照明等设备等改善了生产工作环境,提升原本小作坊脏乱差等诸多问题,建成让消费者看的安心,买的舒心,吃的放心的一体化产品车间。
    2.建设现代化冷链仓库:配备先进的制冷设备与智能控温系统,配置了制冷空调设备、平台升降机等设备设施,精确调控温湿度,满足生鲜农产品、干货农产品等对存储环境的严苛要求。仓库采用分区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与存储温度需求,划分冷冻区、冷藏区与恒温区,实现精细化存储。
    三、项目资金情况
    (一)项目资金核减情况
    根据丽水畲播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景宁新城农产品产业链项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显示项目支出共计 7452587.54 元,其中包含我们认为不符合项目资金支出方向的电商展销区域的家具采购、装修费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费、运输服务费、劳务费等费用,以及现金、微信转账支付的费用,上述费用共计 2822605.72 元,项目的实际有效支出共计4629981.82 元。
    (二)项目资金投资补贴情况
    项目总投资 4629981.82 元,其中不含税部分 4561157.24元,核定符合补贴范围金额为 4629981.82 元,其中不含税的金额 4561157.24 元。按照总投资金额中不含税部分的 50%进行补贴,项目拟申请补贴金额 2000000 元。

    综上,本次即第二批 2023 年度浙江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景宁畲族自治县项目验收通过1个,支持资金2000000元,本次拨付资金贰佰贰元整(2000000元)。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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