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5-784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5〕5号 公开日期: 2025-02-07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未来乡村试点创建第二批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2025-02-07 15:39 信息来源:景宁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3〕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文件精神。经班子会议研究,现将2023年未来乡村试点创建第二批奖补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实施

乡镇(街道)根据奖补资金计划使用规范认真组织奖补项目实施。未来乡村试点创建所在村为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验收和资金使用管理,不得随意变更奖补资金建设使用用途,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在奖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监管,不得出现“美丽乡村建设负面清单”。  

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3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补资金安排

共下达奖补资金91万元,其中澄照乡金坵村45.5万元、九龙乡王湾村4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中的未来乡村创建资金(浙财农〔2024〕82号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