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05XL/2025-83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28
发布单位: 景宁县建设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

2025-02-28 15:35 信息来源:县建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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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90号)文件,我县收到中央补助资金6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万元。现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我县实际需要,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8万元和省级补助资金18万元用于我县配租型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含2025年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等事项。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9  号).pdf

          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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