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5-78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2-12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2025-02-12 16:26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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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中路135号


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指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局新闻发布、政务督查、综合考核等工作。承担局综合文字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局内部审计、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监督工作。牵头拟定各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实施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规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机构负责人:季卫娟(0578-5082231)


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牌子)

职责:指导监督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系统普法和执法指导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调查研究工作。综合管理全系统相关统计工作。负责统筹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推进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基金的支付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事项。承担局舆情处置工作。指导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机构负责人:刘敏敏(0578-5625622)


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和管理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推动人才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实施全县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组织协调国内外人才交流有关活动。推进企业骨干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综合管理全县技工学校。负责人力社保类办学、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博士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各类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景工作、创业。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牵头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来浙就业(不含专家)相关政策。实施失业保险的政策、改革方案和调剂金制度。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吴家敏(0578-508221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职责: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我县人才引进项目规划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交流、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

机构负责人:刘宏峰(0578-5092787)


工资福利和奖励科

职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承担公务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审核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潘昌宝(0578-5082907)


社会保险科

职责: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各项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负责在景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建议。指导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伤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实施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核定全县参保单位费率。拟订定点协议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承担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机构负责人:雷青阳(0578-5089835)


劳动关系科(挂仲裁科牌子)

职责: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划。拟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农民工工作。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负责指导全县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农民工工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负责人:雷毅(0578-56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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