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5-866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10-14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招标投标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10-14 20:29 信息来源: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的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要求,我县开展了招标投标制度文件清理工作。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重点为: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等有关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文件以及招标投标“七个不准”等改革精神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

(二)政策举措

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招投标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梳理清理意见、审查形成清理意见、清理结果公布。

三、文件依据

(一)《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二)《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

四、适用对象

全县社会公众

五、解读机关

县司法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自2025年10月20日起施行。

七、政策咨询通道

政策法规科  陈芳

0578-5084134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5/10/14/art_1229437985_2577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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