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部门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雨露计划
助学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低收入农户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因学致贫问题,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4年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按每学年给予每生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子女凭在校证明材料,户口簿、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景宁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拟补助名单移交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并将助学补助资金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系统直补到户。

四、申报材料

各乡镇(街道)在上报附件1、2表格的同时,一并上报以下相关材料:

1、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需提供带学校公章的在校证明,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需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等证明材料;

2、全家户口簿复印件;

3、户主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户主社保卡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共分为两批,第一批申报时间在2025年1月20日前,第二批申报时间在2025年7月18日前,逾期不申请作自动放弃,请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申报、核实工作,将助学补助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建景;联系电话:0578-5629319。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