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开展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题宣讲

2024-08-27 17:26 信息来源: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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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认识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带头纠治违规问题,8月27日,景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开展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题宣讲。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青年宣讲团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对违规借贷行为的处分为全体干部职工解答如何判断正当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与违纪行为、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违纪行为处理方式等内容。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主任叶巍巍强调,一要迅速开展自查,坚持“主动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及时主动上报已发生的违规行为。二要把握政策机遇,实事求是、认真整改,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行为,规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坚守纪律红线,妥善保管相关工作资料,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净化优化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王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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