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4-824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4〕86 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度第四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奖励的通知

2024-08-01 11:02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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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度第四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61 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景企服〔2023〕1 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3〕8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复审、政府网公示、党组审议等环节,确定丽水一元科技有限公司、泰亿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实施细则中第三条第三款“鼓励企业提质增效”中“评为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奖励条件,拟依据政策奖励每家企业 3 万元,共计 6 万元。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你们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四批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奖励名单.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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