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28U/2024-82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7-04
发布单位: 公安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4-07-04 15:34:04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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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建议公安机关落实相关举措,解决“黑户新娘”户籍问题。

答复意见:

金建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解决“黑户新娘”户籍问题的建议》(政协提案065号)收悉。您提的问题意义重大,关系到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全国范围有一定的普遍性。为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对造成无户口的八种情况明确了办理的方法和路径,我局全面落实文件精神。自2016年以来已为36位无户口人员解决了户口问题,其中“黑户新娘”10位。

对于您提案中提到的无户籍新娘,我局部署各派出所和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了全面摸排,并于2024年4月19日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会商。经分析归类,导致她们“黑户”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户口在原籍地已被注销的;二是不具有我国国籍的;三是其他无户口人员。

我们拟通过三条渠道解决:

一、针对户口在原籍地已被注销的,经本人申请,我局将协调户籍注销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二、具备加入中国国籍条件的外籍新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人的外籍配偶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应当向中国籍近亲属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明、在中国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公安部审批。

三、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6月7日

答复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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