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4-82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4〕49 号 成文日期: 2024-07-04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县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4 16:10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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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根据《科技创新赋能精密制造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科技创新赋能畲医药大健康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我县精密制造、畲医药产业链,以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注重技术突破、应用示范、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示范。
    二、支持重点
   (一)精密制造产业链
    围绕我县精密制造产业链发展实际,聚焦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电力设备及零部件研发、空调制冷技术等应用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二)畲医药产业链
    围绕我县畲医药产业链发展实际,聚焦院内制剂研发、新药研发、冻干畲药膳加工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种质资源研究、
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等应用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景宁注册已满一周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有一定研发能力和在景有实际生产场景的产
业链企业,精密制造产业链申报主体应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畲医药大健康产业链申报主体为县内畲医药大健康企业。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基本研发场所、技术装备及科技人员,管理规范。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创新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承担在研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其他企业一般不超过1项。
企业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限制申报2024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主要负责人年度内只能承担1个县级科技项目,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在研项
目数不超过2项。
    5.科技项目经费应实行专项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就科技计划项目做好专账或于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立以项目名称命名的
子科目。
    6.其他要求: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
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四、申报和立项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科技计划项目采取“自主申请、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择优立项”的立项程序。申报立项
坚持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由企业单独申报的项目,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 25%;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申报的,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 50%。每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 25 万元。项目申报后,研发内容、主要指标和总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予调整,财政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六、申报程序
    2024年度景宁县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景宁县科技业务系统“畲创e线”应用场景(网址:https://scex.jingning.gov.cn:8100)进行网络注册、申报(按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并上报)。
    七、其他事宜
    1.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①项目可行性报告;②承诺书;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④上一年度负债表、损益表;⑤项目技术负责人
资格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⑥与高校院所合作的项目上传《技术合作合同》。
    3.项目可行性报告中不得出现承担单位名称、项目参与人员姓名,或透露项目归属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
审的公正性。
    联系人:科技发展科叶承娟
    联系电话:0578-5610235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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