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4-82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4〕58 号 成文日期: 2024-07-04
发布单位: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电商政策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4 16:02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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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乡镇(街道)、部门:
    为贯彻实施《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景政发〔202227 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共青团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景经商〔202251 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 2023 度景宁畲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奖励政策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611日—630
    二、申报对象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守法诚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电商从业者。
   (二)企业依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按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等相关报表。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项目在202311日至1231日期间实施。
   (二)各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齐全、清晰。材料不齐不清的,不予受理。需申报单位补充或修改申报材料的
,主管部门退回后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最多可补充申报材料3次。
   (三)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报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未完成信用修复
的,不享受该项政策。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1:《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共青团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景经商〔202251 号)。
   (二)申报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三)认真填写附件 2 的申请表,会同所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主管部门。
   特别备注:
     1.电子商务政策的第二十一条:支持本地达人号培育,达人相关的材料上交至团县委审核。
     2.电子商务政策的第二条:支持电子商务优质企业招引、第十一条:鼓励特色农副产品开展 SC 认证、第二十二条:支持农产品企业拓展境内网络市场,农产品企业销售额奖励相关的材料上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四)咨询电话:县经济商务科技局(0578-5881809)、团县委(0578-5626790)、县农业农村局(0578-5628651
    五、附件
    附件:1.景经商〔202251
                    2.电商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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