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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办文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省政府关于《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市政府关于《丽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各类主体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推动惠企利民。

(二)坚持标准引领、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 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结合实际摸清底数、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 、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2024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率达90%以上,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个(家)。(责任单位:经商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各部门按责任分工,下同)

2.加快推动企业技术改造。聚焦精密制造、竹木加工、畲医药大健康等主导产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技术改造项目7个以上。(责任单位:经商科技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力争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商科技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应急管理局

4.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升级改造、高耗能变压器节能化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0.3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网景宁供电公司)

5.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4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17台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

6.推进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持续推进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力争新建天然气管网更新改造8公里以上。加快燃气用户金属软管更换和报警装置安装工作,鼓励在更新改造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提升建设,提高燃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积极推进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自动消防设施改造更新。(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7.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改造4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2座。(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8.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到2027年,力争更新电动公交车电池15组(资金测算:300万元),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19辆,出租车新能源化率达到100%。推进绿色低碳美丽渡口创建,至2027年计划更新内河渡运船舶7艘,有效提升内河渡运公交化运营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集团

9.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4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

10.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农业机械报废淘汰10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更新茶叶生产加工机械300台,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农业设施大棚面积150亩。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3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到2027年前,配备中小学午睡桌椅6500套,更新教学多媒体250套,信创综合办公类终端替换100%,改进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1间,助推民族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帮扶学校扩大至4所,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完成现代化职业高中重点实训室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2.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重点对云中大漈景区、畲乡之窗景区两个4A景区进行智慧旅游景区打造。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积极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对景宁畲族文化中心小剧场、露天舞台、文化驿站、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场馆等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提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3.开展医疗装备更新。开展高端CT、磁共振、DSA、彩超、主动脉球囊反搏泵、脑立体定向分析仪等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力争到2027年,县人民医院医疗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推动5G、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人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装备的融合应用,支持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远程医疗发展,不断提升医疗装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应用水平和能力。力争到2027年,县人民医院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4.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儿科病区、产科病区、妇科病区、医养病区等共计135张床位,改造面积2850平方米,改造急救中心、体验中心、康复中心等3150平方米,以及病区配电系统改造、医疗废弃物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智慧病房、病房负压系统改造、智慧安防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5.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新建、更新改造公共视频监控,以及配套存储、算力更新扩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经销商、金融保险机构、平台企业叠加优惠,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经商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2.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鼓励回收企业在成本范围内提高回收价格,让利于民。对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发放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奖励消费券。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对仍上道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未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依法责令改正、处罚、没收,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经商科技局

3.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积极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开展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

4.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58户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县建设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供销联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登记服务站,积极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利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鼓励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提升生产效率。(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商科技局、县财政局)

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个。(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县发改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参与生态环境质量、大气温室气体在线监测等地方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2.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3.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科技局、县发改局)

4.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鼓励企业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县经商科技局)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积极争取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积极争取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做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偿、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县级茶机购置补贴等资金结算、拨付,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开展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经商科技局)

(三)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支持全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扩面。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汽车消费贷款方面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中心、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丽水监管分局-景宁支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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