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旭阳小区地名名称的公示

2024-07-31 11:38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和《丽水市地名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5]22号)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政发[2014)30)规定,现将拟命名的地名名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即2024731-8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联系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9号,联系电话:0578-5610077

 

附件:拟命名的旭阳小区地名名称概况表

  

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31日   

附件:

拟命名的旭阳小区名称概况表


序号

拟命名的地名名称

概    况

命名理由

申报单位

1

旭阳小区

该住宅区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农民创业园,首批建房始建于2023年8月,于2024年7月竣工。

总用地面积67781.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209.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4731.87平方米,容积率1.55,设计建设农房34幢、廉租房2幢、物业配套管理用房、养老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垃圾中转站、公厕一、公厕二、公用变配电室、10KV环网站房、无负压泵房、垃圾房。

该住宅区属地为澄照乡,根据丽政办发【2015】22号文件要求,结合属地乡政府和大搬快聚办,决定报请命名为“旭阳小区”。

景宁畲族自治县安盛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