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4-81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教通〔2024〕30号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下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高中学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07-03 16:22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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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高中学校:

为做好景宁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4〕28号)、《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 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景教〔2024〕41号)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工作环节,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要有利于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鼓励高中阶段学校走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之路;要有利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促进市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招生对象 

在景宁县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下同)的初中毕业生。其他招生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

1.严格招生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按照丽水市教育局等部门下达的丽水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招生,需超计划招生的,应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否则,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得注册学籍,并严肃整改。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精神,创新计划未完成的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其他计划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有关程序执行。

2.遵循志愿录取。景宁县所有考生都享有默认填报景宁中学(含二中)的志愿。除景宁中学(含二中)和特殊类型(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等)招生以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均须由考生自主在统一招生平台选择填报志愿,没有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必须于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登录丽水市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填报志愿。

3.按照成绩排序。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前提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景宁中学(含二中)要求达到2A2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要求达到4P及以上),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的以名次号在前的先予录取[名次号排序规则:考生名次号根据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

4.执行投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中考成绩名次号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录取结果由市县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公布。

5.落实招生优惠。涉及全市的招生优惠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4〕28号)执行。涉及景宁县高中学校招生的优惠加分按《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景教〔2024〕41号)执行。

6.坚持统筹招生。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要求将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函》,同意丽水市技工学校、丽水技师学院、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三所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分三个段次,即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每个段次设若干批次,依段次、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被前一段次、批次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段次、批次录取。学校、家长务必高度重视,指导学生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填报足够志愿,逾期不得补报或更改志愿。

(一)第一段 

第一段包含全市统一录取的有关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7月6日统一完成录取。 

1.第1批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测试并通过定选考核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第2批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并承诺自愿参与录取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市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执行。 

3.第3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计划志愿的考生。每一位考生可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学校志愿数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后于7月5日8︰30-17︰00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录取办法按2024年丽水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工作的有关实施方案执行。 

4.第4批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简称市少体校)计划。对象为市少体校正式在册并经考核推荐的运动员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和丽水市教育局制订的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第二段 

第二段包含景宁中学(含二中)计划、景宁县普职融通班计划、市内跨区域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录取。由县(市)分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1.第1批景宁中学(含二中)创新计划。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执行。 

2.第2批景宁中学(含二中)县域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县域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的考生,需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录取办法按《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景宁中学“音体美特长生”招生的通知》(景教通〔2024〕17号)文件执行。

3.第3批景宁中学(含二中)正取生计划。对象为所有默认填报景宁中学(含二中)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生。根据第一段招生计划、县域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创新计划录取后,调整确定普通生招生计划数,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分配生。①设置景宁中学(含二中)分配生城区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称最低控制分数线)。②依据景宁县中考成绩、各校分配生指标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各校分配生录取分数线。③具备报考所在初中学校(校区)初二、初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分配生政策。④原则上每一所初中学校(校区)至少录取一名分配生。 

4.第4批景宁县普职融通班计划、市内跨区域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计划。对象为填报景宁县普职融通班计划、市内跨区域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计划的考生,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均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各初中学校应告知考生,事先咨询学校收费标准后再填报志愿。

(三)第三段 

第三段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三年制专业、中高职一体化专业(3+2)、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专业(5+0)、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等计划招生录取。由县分平台、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完成录取。 

1.第1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学校事先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统一招生录取。

2.第2批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第三段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按专业填报志愿,每一位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学校(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2.坚持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守省、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追究相关单位(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方案由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4年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统筹招生基本信息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2024年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统筹招生基本信息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景宁统筹计划数(个)

收费标准

三年预计总费用

学校联系电话

1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17

学费16500元/学期,代管费600元/学期,住宿费1050元/学期,餐费刷卡消费。

约为126900元。

13305883666

(邓老师)

2

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

20

学费15000元/学期,代管费550元/学期,住宿费800元/学期,餐费代收3000元。

约为116100元。

0578-2059385、13967084327(郑老师)

合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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