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补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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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开展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同步开展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原规划编制范围未包括库区区块、梧桐区块、东坑区块,现将规划范围扩展至商务厅认定的景宁经济开发区全部规划范围面积,即本次规划范围由之前的10.56平方公里扩展至16.3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新增了库区区块2.83平方公里、梧桐区块1.00平方公里、东坑区块2.00平方公里,现进行补充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区域面积为16.39平方公里,涵盖景宁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块(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1.00平方公里、城北工业园0.26平方公里区、库区区块2.83平方公里)、景宁民族创业园5.30平方公里、梧桐区块1.00平方公里、东坑区块2.00平方公里、丽景民族工业园区4.00平方公里)。 丽景民族工业园区:位于丽水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内,该园区占地4平方公里。 中心区块: ①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1.00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县外舍城北区块东部; ②城北工业园: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0.26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城东区块 ③库区区块: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2.83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县外舍城北区块北部。 景宁民族创业园: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5.30平方公里,位于澄照副城范围内。 东坑区块:位于东坑镇域中部,包括东坑、马坑村建设范围,东、南、西至山体,北至52省道,范围面积2.0平方公里。 梧桐区块:位于梧桐乡镇域中部,涉及梧桐、梧桐坑、金兰及秋兰等村庄用地,范围面积1.0平方公里。 2.发展目标 生态加工——①竹木制品深加工:重点发展竹木家具、竹木玩具、竹厨具、竹炭系列和高档木地板等竹木制品。拓展竹木深加工领域,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竹木装饰品,竹炭及制品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加速与新兴产业的融合。 ②绿色食品加工: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着力发展以茶叶、食用菌、香榧、木本油料(山茶油)、竹笋、高山蔬菜等为原料的绿色功能性健康食品,不断提升畲乡特色的传统民族品牌知名度。③民族用品加工:结合畲族民风、民俗、民族文化特点,着力发展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民族特色产业。 生命健康——充分利用优越的生态资源,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要素,依托景宁丰富的畲医畲药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医疗保健器械、健康食品、民族医药制造、高端运动装备制造、健康休闲养生养老服务等生命健康产业。 精密制造——积极发展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及其它高科技产业,着力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不断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其它产业——服务业已成为景宁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和副城发展规划,开发区突出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提升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互联网+、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社区服务八大重点产业门类,着力构建品质优、层次高、集群集聚、功能齐备的服务业发展结构体系。并积极引进半导体等新兴产业。 3.功能定位 丽景民族工业园:重点发展食品饮料产业、生态环保装备制造业及其它高科技产业三大产业为园区的主导产业。 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和城北工业园区区块:全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平台,促进电商产业发展。 库区区块:集现代商务、总部经济、创意动漫、古城建筑、文化旅游为一体的新兴城市综合体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东坑区块:农林产品精加工基地、精密模具产业基地、战略新兴产业孵化基地。 景宁民族创业园:景宁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集现代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于一体,集聚2万人口的“产业副城”、“畲乡生态创业小镇”。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规划实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实施后,预测区域中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叠加终值也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可认为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规划实施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根据规划实施前后用地布局变化情况,结合规划区污水收集情况,区域内各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收集排入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外舍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而雨水一般较为清洁,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2)地下水 只要区块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区内企业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3)地表水 目前水阁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吨/日,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000吨/日。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废水总量在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和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可处理容量范围内,因此本规划实施后区域废水可全部接入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和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规划实施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今后规划区新引进的企业,应通过各设备噪声治理,结合车间、厂房特点优化厂区的平面局部等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噪声控制,使厂界噪声达到规定标准。尤其是工业区与居住区距离较近的,对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考虑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缓冲带及绿化隔离带等优先建设。在此基础上,规划实施后基本可保证噪声排放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4.规划实施固废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没有超过相应的处理处置能力范围,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只要加强中间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规划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汇总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景宁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所有关注园区规划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对本规划目标、定位、规模的建议; 2.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3.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保措施的主张及意见; 4.您对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5.您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的对象包括园区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公众可在网上公示期间向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发表意见。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1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5621460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胡工 联系人电话:0571-28802875 电子邮箱:3377208843@qq.com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①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单位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5093727 ②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公告时间:2024年 7 月23日~ 8月3 日,共10个工作日。 热线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双休日除外)
公告发布单位: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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