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4-82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人社〔2024〕41号 成文日期: 2024-07-16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24年度畲乡杰出工匠和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16 15:48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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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支服务于畲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打造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样板提供技能人才保障,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集聚创新人才优化县域人力结构助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委人〔2022〕1号)、《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集聚创新人才优化县域人力结构助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批操作细则的通知》(景委人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畲乡杰出工匠和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畲乡杰出工匠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畲乡杰出工匠评选对象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 业道德,是本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且具有技师以上 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传统手工艺技 能人才),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职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般应具备县级以上技能类人才荣誉,优先从市拔尖技能人才、市技术能手、浙江青年工匠中选拔。

2.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 产品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3.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全县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专利在实际生产中具有应用价值。

4.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五名;或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两名;或县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5.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在国家一类大赛中获得前六名;或省一类大赛获得前五名;或省二类大赛获得前两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两名;或县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畲乡杰出工匠可向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等重点领域适当倾斜。

注:畲乡首席技师与畲乡杰出工匠为同一层次人才荣誉,原已评为畲乡首席技师的人员不再列入畲乡杰出工匠评选范围。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

畲乡杰出工匠的评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评审和认定工作。 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择优评选出3-4位畲乡杰出工匠。评选工作坚持注重技能、业内认可、实际贡献的导向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结合申报对象工作绩效、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初审,按照管辖权限,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有关材料送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

2.复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对申报对象提交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推荐对象。

3.组织评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提出评审结果,经研究后确定畲乡杰出工匠拟入选对象。

4.公示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畲乡杰出工匠拟入选对象在县政府网站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畲乡杰出工匠。

(三)申报材料

(1)《畲乡杰出工匠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1)和畲乡杰出工匠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 字左右)。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本。

(2)畲乡杰出工匠候选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术成果和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每位选人的材料一式 1 份,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

(四)表彰和奖惩

1.对获得畲乡杰出工匠称号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畲乡杰出工匠”牌匾,对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2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中华技能大奖”“浙江工匠”“绿谷英才”等评选和优先推荐参加国(境)外、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

2.获畲乡杰出工匠称号者,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

(一)申报条件

建立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大师:由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实践中能 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或荣获全国、全省、全县技术能手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担当技能大师,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

2.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有项目:有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4.有团队:工作室具备开展攻关、传艺、研发、交流的专业技术团队。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

评选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择优评出 2-3 家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推荐申报。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以行业、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

2.审核筛选。根据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筛选出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

3.评审认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入选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发文公布并授牌。

(三)申报材料

1.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畲乡+领办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如:畲乡李**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的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等证明材料。

(四)支持措施

1.确定为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2.按照适当扶持原则,确定为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支持。鼓励技能大师带徒传艺,每两年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审工作,对带徒传艺成效明显,再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贴。

3.对入选工作室的领办人,优先推荐省级、丽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钱江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省级“浙 江工匠”培育工程、丽水市级“绿谷英才”等评选;优先推荐参加省市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个人,于 2024年6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初审后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lsbj5082219@163.com ),一同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411或412室。联系电话:0578-5082219。

附件1畲乡杰出工匠申报表.docx

附件2  畲乡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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